探亲路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探亲对象
探望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的已婚军官、士官,每年按照全额标准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探望配偶的已婚军官、士官,每年按照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不满18周岁且符合购买车船票条件的,也按照配偶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同时探望
同时符合探望父母和配偶条件的干部、士官,本人探亲路费按照上述标准同时计发。
配偶探亲
配偶符合探望干部、士官条件的,按照配偶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一次来队探亲路费,不再向配偶所在单位申请报销。
未成年子女
每名未成年子女(含已满18周岁因伤残无劳动能力的子女),按照配偶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一次来队探亲路费。
其他情况
干部、士官配偶为现役军人的,不计发配偶来队探亲路费。
未成年子女探望干部、士官探亲路费按照上述规定由女方单位发放。
中转住宿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
军官、军士探亲途中必须中转且住宿的,会发放中转住宿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往返各计发1天。
部分特定地区的军官、军士探亲,还可以计发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交通补助费
按照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计发,探亲里程是指部队驻地到探亲地点最近的里程,包括铁路和公路。
其他费用
探亲路费包含按规定计算的一次往返交通补助费、中转住宿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
探亲路费的计算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