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超载的处罚规定如下:
私家车超载
驾驶私家车载客人数超过规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罚款2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超载
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载
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车辆超载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行为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免受到严重的法律处罚。
货运车辆在载物时,应确保载质量不超过核定载质量,以免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