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
时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材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
流程: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时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流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听证要求
对于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其他注意事项
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处罚的执行不停止。
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建议: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后,应仔细阅读处罚内容,了解处罚依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