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他人时,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肇事方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误工费:
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或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受害者因伤需要护理时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
受害者因治疗需要产生的往返费用。
住宿费:
外地就医时产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营养费:
根据医嘱需要额外补充的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
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需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受害者因伤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
若受害者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需赔偿其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受害者死亡,需赔偿相应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顺序通常如下:
首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保险,则由侵权人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标准确定,并且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最终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