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即评定残疾等级和类别,是办理残疾人证的重要步骤。以下是评残的基本流程:
申请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照片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评定通常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标准进行。
评定结果需要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并签字确认。
公示
评定结果在县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以公示。
审核、批准、备案
市级残联对县级残联提交的评定结果、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发放、备案
批准通过后,县级残联发放残疾人证,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
领取、保存
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并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在整个流程中,如果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评定。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残疾人证。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