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的时间通常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申领时间: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的处理: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发放:
失业保险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审核办结,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申领方式: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也可以线下到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领方式和时间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