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事故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基本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处罚款。
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
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建议
醉酒驾驶不仅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还可能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建议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