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准备材料
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包括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事故证明、医疗病历材料等。
缴纳费用
根据规定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专家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进行鉴定。
等待结果
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需延长,可延长30日。
结果送达
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再次鉴定
如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伤残情况有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注意时效性和所需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