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其分割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按份共有的房产首先应由共有人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依法分割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具体方式包括:
直接分割房屋:如果房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可以直接按照按份共有的比例进行分割。
房屋作价补偿:如果一方希望保留房产,可以向其他共有人支付相应的价款,以补偿其所有权份额。
房屋变价分割:如果双方都不希望保留房产,可以将房产出售,然后按照所有权份额分配售房款。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和依法分割都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注意事项
在整个分割过程中,应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特别是要照顾到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外其他人名字,需另行协商或诉讼分割。
未成年子女名字在房产证上,需审查夫妻真实意图,是赠与还是非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虽不改变房屋个人财产性质,但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请求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时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在分割过程中,应尊重双方的产权登记比例,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