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社保卡(通常称为医保卡)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挂号与就诊
在挂号时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出具收费票据。
在诊室看病时,向医生出示社保卡和当地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交费时,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住院治疗
出示医保卡在住院时,费用会自动从医保账户中扣除,个人只需支付起付线以下和超出部分中需自付的费用。
药店购药
在医保定点的药店购买药品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支付。
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意事项
医保卡账户里的钱不能用于购物、套现,但可用于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等。
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如60次)时,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可能会暂停使用。
激活社保卡
首先到发卡银行在自助终端机激活社保卡,以便后续使用。
查询余额与交易记录
可以通过电话、网上银行、银行储蓄所或市区内的定点医院和药店查询余额和交易记录。
密码管理
如需修改密码,可通过电话或银行储蓄所进行修改;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储蓄所挂失并重新设置。
请确保在使用医保卡时,遵守当地医保政策,并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