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
如果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如抚育子女、照料家庭等),在分割时可能获得更多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条件。
子女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特定情形不适宜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判决考虑双方经济条件、居住环境、道德品质和对子女的责任心等因素。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及抚养权的判决原则。
生活困难帮助
如果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能力的应给予适当帮助。
损害赔偿
如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具体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子女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做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