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印章丢失,您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报案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丢失地点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文件。
登报声明 (如当地公安机关要求):
在市级以上且每日均有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发遗失印章的声明,以明确该印章已作废。
补办手续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整版声明报纸(如适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印章说明材料。
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窗口或部门申请补办公章。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并刻制新的印章。
后续管理
及时通知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告知原印章已遗失,新印章启用事宜。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工商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