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是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计算
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 食品购买价款十倍或者 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计算出的赔偿金不足 一千元,则按 一千元计算。
赔偿对象
消费者可以向 生产者或者 经营者要求赔偿。
首负责任制
接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即 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追偿权
如果赔偿金是由经营者先行支付的,经营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如果赔偿金是由生产者支付的,生产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例外情况
如果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则这部分瑕疵除外。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