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可按照以下步骤单立户口: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
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并加盖公章;
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土地证;
结婚证。
2.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分户。
3. 填写分户申请书,并提交给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4.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土地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
5. 审核通过后,由派出所户籍办工作人员提供新的户口本。
6. 如有需要,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牌号。
请注意,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可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立户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牌号,且乡、村、组同意分户。
请根据最新的地方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