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违停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违停: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临时违停: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禁止停车区域: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严重妨碍交通:
如果违停地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违停车辆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被清拖。
当事人不在场: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贴罚单之外,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缴纳罚款:
当事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建议:
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停,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如果对违停处罚有异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