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农合的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 :参合病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兄弟、姐妹或村委会负责人代为申请。代理人申请时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的关系证明。受理机构:
县级以下(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结果
身份证明材料真实且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时,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身份。
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费用核算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并由复核人员或专职审核员审核。
费用兑付:
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
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
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不低于6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报销年限额1.1万元。
异地就诊报销:
需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出院时由卫生院审核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17年的政策,具体流程和比例可能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