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次性付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实际出勤天数:
辞职后的工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计算公式为:月工资 ÷ 21.75 × 实际出勤天数。
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在辞职前有加班,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 ÷ 21.75 ÷ 8 × 加班小时数 ×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 ÷ 21.75 ÷ 8 × 加班小时数 × 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 ÷ 21.75 ÷ 8 × 加班小时数 × 3倍。
经济损失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日期:
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注意,具体结算方式可能因地区或公司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