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发票作废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 如果发票尚未入账,直接作废即可。
2. 如果发票已经入账,需要使用红字冲销法进行冲减。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
3. 对于普通发票,如果已经做账,可以与对方公司协商,要回作废的发票联,换一张重新开具的发票。
4.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
请注意,作废发票后,如果开具了正确的发票并交付给受票方,交易双方应根据正确发票信息做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