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抱养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提供适宜的抚养条件,可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因素,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判决。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应考虑孩子的意见,尊重其选择权。
收养关系未解除:
如果收养关系未解除,原则上孩子继续由养父母抚养。
双方协商:
养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
法院还会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如养父母的生育能力、是否有其他子女、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等。
最终判决以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