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的化妆品总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元,且每种化妆品的容量和总重量也有一定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总价值限制 :携带的化妆品总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容量和重量限制
液体化妆品(如香水、乳液、面霜等)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在透明的可再密封的塑料袋中,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份。
护肤品类产品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0克。
建议您在携带化妆品时,尽量控制在上述限制范围内,以避免因超出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最新的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的化妆品总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 5000元,且每种化妆品的容量和总重量也有一定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容量和重量限制
液体化妆品(如香水、乳液、面霜等)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在透明的可再密封的塑料袋中,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份。
护肤品类产品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0克。
建议您在携带化妆品时,尽量控制在上述限制范围内,以避免因超出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标题:香港化妆品可以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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