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保险标志的处罚如下:
扣留机动车:
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未贴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并通知车主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补办手续。
罚款:
可以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记分:
未贴交强险标志的,对车主应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补办手续:
当事人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应当及时归还机动车。
建议车主在上路行驶前,务必确保车辆已经贴上了交强险标志,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