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禁停路段停车的处罚规定如下:
驾驶人在场
如果驾驶人快速驶离,没有罚款扣分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将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车辆可能会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驾驶人不在场
除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和贴罚单之外,交警部门有权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禁停路段停车的具体处罚
道路上设置或实施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的,未按标志标线停放车辆,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即使没有设置或施划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也一定要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否则也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其他相关规定
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一百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禁停路段的规定,避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以免受到罚款和扣分的处罚。
如果确实需要在禁停路段停车,请尽量选择停车场或指定的停车泊位,并在驾驶室内有人时立即驶离,避免被交警或摄像头发现。
如果车辆被拖移,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取回车辆,以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