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申请廉租房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相关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受理与配租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会领取并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并由相关单位盖章。
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并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10日)。
街道乡镇会提出初审意见和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并进行公示(5日)。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者将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者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者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需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需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操作。
由于廉租房资源有限,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廉租住房的供应情况,以便及时申请。
如果条件符合,应尽早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