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户口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和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通过后,可以选择网上迁移或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回。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夫妻户口不同省
流程与同省不同市类似,但需要额外注意户口迁移证的开具和户口的迁入手续。
市内户口迁入
持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结婚登记与户口无直接关系
结婚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迁户口,户口不在一起不会影响夫妻关系的法律保护。
子女可以随男方或女方落户。
结婚女方户口处理
女方可以选择留在娘家或迁移到男方家。
如果是迁移,需要按照上述流程办理。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费用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约4元。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户口迁移方式,并注意按照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