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被划分为37分,即一方承担7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责任,赔偿标准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交强险赔偿:
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超出交强险部分:
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责任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在37责任的情况下,70%的责任方需承担超出部分的70%,而30%的责任方需承担超出部分的30%。
商业保险:
如果当事人有商业三者险,那么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也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内容:
赔偿通常包括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所需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意事项:
赔偿时,应先从应赔偿的总额中扣除交强险限额,余下的由责任方按比例赔偿。如果有商业三者险,则70%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请以实际情况和相关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