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兵役登记证的领取流程如下:
1. 办理兵役登记:
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
若是往年已登记并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兵役证》进行年度审证手续。
2. 领证:
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后,报区兵役机关。
区兵役机关审核通过后发放《兵役登记证》。
3. 审证:
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在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4. 办理时间:
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
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处领取兵役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