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迁出证明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您需要向计划迁入户口的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申请被批准后,迁入地的派出所会同意您的迁入请求。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随后,您需要向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在提出迁出申请后,您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迁入:
带着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法院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拿到《准迁证》后,您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您需要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公安户政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