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委托书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明确写明“交警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等。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编等。
委托事项
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如全权委托或特别授权等。
委托权限
明确委托的权限范围,可能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书的签署
委托人需签字或盖章,受委托人需签字。
日期
明确委托书的签署日期。
附件(如有需要):
如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书内容应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注明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遵循当地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以上要素,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