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选择旅行社
选择一家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并了解其提供的团队旅游服务内容、费用以及行程安排。
准备材料
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具体要求可能根据最新规定有所变化)。
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只需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提交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如果是首次申请,申请人本人需亲自申请;有特殊情况如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
办理签注
根据需要选择签注类型,如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等。
注意:目前暂停签发赴澳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
注意事项
签注费用:签注收费大约为15元人民币每次。
停留期限: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7天。
随团出入境: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当地参加旅行团,或者到深圳等地参加旅游团,随团集体出入境。
自由活动:确认到达港澳后的行程安排,是否允许自由活动,以及相关的安全和法律须知。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