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法定节假日总共有11天。具体如下:
1. 元旦:1天(1月1日)
2.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4. 劳动节:1天(5月1日)
5.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6. 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7.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除了原有的工资外,还能获得相当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额外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休息日(通常为周六、周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