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农村医疗保险的迁移手续如下:
办理户口准迁证
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证
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落户手续
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入户手续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合作医疗一般不能办理迁移,如果户口迁到外地,新一年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原来有办理的依然可以使用,但不能办理迁移。如果需要将医保关系进行转移,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开具医保转移手续
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发送联系函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基金和信息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完成转移
待基金到账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农村医疗保险的迁移和转移手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