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处罚规定如下:
驾驶人不在现场
车辆直接停靠在禁止停放的路段,处以200元罚款,并一次性扣3分。
驾驶人在现场
执法工作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离开。
未设置或施划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
即使没有设置或施划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车辆也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妨碍交通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拖车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禁止停车路段的规定,避免违法停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罚款和扣分。
如果确实需要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应尽量选择停车场或指定的停车泊位,并在车辆停放时确保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驾驶人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自己的停车行为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