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基数
加倍迟延履行金等于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债务,不包括一般债务利息。
计算利率
计算过程中使用的利率为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计算期间
迟延履行期间从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加倍迟延履行金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注意事项
如果被执行人分次履行,则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到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如果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则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到划拨、提取之日。
如果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则计算到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明确加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