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烟草制品的数量限制,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
乘坐交通工具时
国产烟:最多携带10条。
进口烟:最多携带5条。
合计携带:国产烟和进口烟合计不得超过10条。
特殊需要:若携带数量超过上述规定,需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
个人携带烟草制品
最高限量:每人次携带烟草制品的最高限量为1万支(50条)。
携带证明: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超过限量:若携带数量超过1万支且驾驶私家车携带,则需办理准运证件,否则将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乘坐飞机时
普通乘客:最多携带5条烟。
外交人员或现役军人:最多携带10条烟。
烟草制品放置:卷烟、雪茄和烟丝都必须放在行李箱里,不能随身携带。
其他情况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最多携带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
综上所述,携带烟草制品的数量限制如下:
乘坐交通工具时,国产烟和进口烟合计不得超过10条,特殊需要需开具证明。
个人携带烟草制品的最高限量为1万支(50条),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乘坐飞机时,普通乘客最多携带5条烟,外交人员或现役军人最多携带10条烟,烟草制品需放在行李箱里。
特殊情况下(如从港澳进境),香烟携带量有不同限制。
建议根据具体出行方式和目的地,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烟草携带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