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复议:
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您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
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您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暂缓执行: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会发生社会危险,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一定金额交纳保证金,以使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