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全责的车祸中,误工费的赔偿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即: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每日工资收入。
无固定收入: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受害者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的情况,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
如果受害人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应提供完税凭证作为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完税凭证且无法合理解释,法院可以酌情减少赔付金额。
示例
有固定收入:假设受害人的每日工资为500元,误工时间为30天,则误工费为:500元/天 × 30天 = 15000元。
无固定收入:假设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4000元/月,误工时间为30天,则误工费为:4000元/月 × 30天 = 12000元。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受害人应得的误工费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