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协商解决
双方首先尝试协商,确定房产归属。
如果双方均同意,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决定房产归属。
平均分配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应均等分割。
如果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则需对房产进行评估,要房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考虑贡献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如首付、还贷、装修等。
债务处理
如果房产还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通常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竞价均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约定
如果双方之前有特别的约定,如婚前协议,则按照约定处理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