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档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档案存放信息
与原学校联系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以及具体存放位置。
开具调档函
向新接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应包含接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以及调档原因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办理转档手续
携带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办公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档案移交
原单位根据调档函准备好教师的档案资料,并通过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送至新单位。
档案审核与存档
新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岗位。
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干部调档审批表》,一份留存管理档案,一份寄给调入单位。
办理结清手续
双方办理结清手续,确保所有档案材料齐全且无误。
请注意,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个人不能携带自己的档案。此外,档案转出前,档案管理员需要认真核对各项材料,确保无误。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