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价超标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吊销许可证。
以上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2024年1月10日的数据,具体处罚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