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协商一致
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两周岁以下
通常判给母亲,除非母亲存在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等。
两周岁以上
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考虑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习惯、对孩子的责任感、与孩子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八周岁以上
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特殊情况
如一方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等,可能会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标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