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等,可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
法院会评估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是否有能力提供适宜的抚养环境。
双方的生活环境
包括居住条件、家庭支持系统等,法院会考虑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
双方与孩子的关系
包括孩子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哪一方与孩子关系更密切,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
其他因素
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且改变环境对其不利等,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
双方协议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抚养费问题
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法院的最终判决将基于上述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