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法官明显偏袒某一方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诉
如果您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诉
如果您认为法官的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举报
如果您有确凿证据表明法官存在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可以向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或更高级别的检察机关举报。
回避
如果您发现法官与案件中的某一方存在利益关联,可以依法向法庭提出回避请求。
向法院院长反映
您可以直接向法院院长反映情况,请求法院内部进行自查自纠。
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如果您认为法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同级别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