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租房被转租时,处理方式取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次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行为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出租人不能以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如果出租人追认转租合同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房东可以与原租户协商解除原合同,并与新的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知道转租行为
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原租户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和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转租需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首先与承租人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