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劳动局劳动仲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局并不直接处理劳动仲裁案件,而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以下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正确步骤:
确定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当事人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等方式。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仲裁程序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仲裁庭应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注意事项
劳动者可以在被公司辞退后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以顺利完成劳动仲裁的申请和审理过程。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