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外地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持其党员身份和参与组织生活:
转移组织关系
如果党员在外地有固定工作且单位有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转入该单位党组织。
若单位无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入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
对于外出6个月以上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保持联系
短期外出或无固定地点的党员,应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按规定交纳党费。
外出党员应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参加活动
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并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
遵守规定
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管理责任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应予以登记,纳入管理,并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
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相互衔接,做好流动党员转接工作。
特殊情况
对于外出时间较长且有固定住所或稳定就业的流动党员,应要求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到经常居住或工作单位。
流动党员在外地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请根据上述规定和原则,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党员在外地工作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