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两岁小孩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
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因为孩子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乳。
两周岁至八周岁子女:
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子女:
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特殊情况: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达成协议,法院也会予以认可。
特殊情况下的优先考虑:
例如,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长期随一方生活且改变环境对其不利等,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
抚养能力:
法院还会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学习需要等多方面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