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货款不发货,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卖家协商:
首先尝试与卖家进行沟通,了解不发货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发送律师函: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律师发出律师函,正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货款。
催告:
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对方在特定期限内发货。如果对方仍不发货,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报警:
如果卖家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消费者协会调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帮助解决纠纷。
行政部门申诉: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请求其介入处理。
仲裁:
如果与卖家有仲裁协议,可以根据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诉讼: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损失。
财产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最终能执行到款项。
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如果卖家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请确保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对账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及汇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