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如下: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第95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第95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记12分。
扣留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其他处罚:
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还会被处以200-2000元不等的罚金,车辆也将被强制性收缴。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理,车辆将被强制拍卖。
建议
为了避免上述处罚,建议车主在购买机动车后,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果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