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转让的步骤如下:
前期准备
确保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机动车状态为正常(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用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和凭证(交易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号牌等。
提交申请
将车辆开进查验通道预录入岗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拓号费、过户费等。
车辆检查
车辆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并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办理转移受理
取号机取号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并办理转移受理手续。
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等。
领取新证件
办理完毕后,前往业务大厅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领取机动车号牌(新能源汽车核发临时号牌,车主需向号牌领取处提供邮寄地址,等待正式号牌寄递)。
前往牌照拆装处免费安装号牌。
归档和后续手续
将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等相关手续的变更。
以上步骤完成后,机动车转让手续即告完成。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了解相关费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