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人枪决后的处理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通知家属 :执行机关负责通知女犯人的家属前来领取尸体。尸体处理
若家属同意,尸体可以交给医疗卫生单位利用。
若家属不领取,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如火化等。
遗言和遗书:
死刑犯的遗言和遗书笔录会交给家属。
死刑执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执行程序
罪犯在执行前可以会见亲属。
执行前3日通知人民检察院监督。
执行死刑时,需验明罪犯身份,并询问遗言。
执行死刑后应公布,但不得示众。
特殊情况
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执行前应暂停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且家属同意利用或罪犯自愿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尸体或器官可供利用。
以上步骤和规定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执行。